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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先进事迹】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时间:2021-07-19 浏览量:645 字号:AAA

 

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物业公司  孙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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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树友同志,1998年参加工作,201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多年的工作中,即使工作岗位和职务在改变,但他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勤奋敬业的高尚品德没有变。他以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勤政为民的人格力量,在单位树立起了领导者的威信,以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的一身正气,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尊敬。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物业公司的中心工作,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为物业公司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赞誉。

一、重视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工作的要求,孙树友同志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加强物业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业务内容的学习,并重视学以致用,同时不断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它党纪政纪条规。持续厚植理论和思想根基,砥砺党性修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强化提升工作能力,确保工作的程序性、规范性、严肃性。

二、加强党风廉政,筑就反腐防线。

他围绕企业发展主线,立足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建投集团和建工集团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强化自身政治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落实“三重一大”有关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

孙树友同志把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用正面经典鼓舞人,用反面教材警醒人。作为党支部书记,一贯秉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勤勤恳恳,廉洁奉公。坚持“不勤政无以立业,不廉政无以立身”管理理念,在规矩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始终坚持党内监督,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适时开展自查自纠,防止重大事项出现违规问题;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极大提升了物业公司廉政勤政水平,在公司内营造了廉洁从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气氛。

三、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孙树友同志经常说,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想不辱使命,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除了为人正派、工作负责外,还要有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的人格魅力。为此,他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维护好自身形象和企业形象,注重八小时以外言行举止。在担任物业公司党政领导职务期间,对集体形成的决策、决议和决定,坚持一以贯之的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落实。在班子及同志关系的处理上,能发扬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精神,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工作中不揽功推过,敢于承担责任,处处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搞拉帮结派、不回避矛盾,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企业干部队伍形成了极强的合力,有利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心里装的是单位和职工,想得最多的是工作,凭借真抓实干,让领导放心,让职工舒心,确保公司有好的发展。孙树友同志以一名共产党员的炽热情怀和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业绩,赢得了上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他表示,今后将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勇于实践,勇于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正做到上不愧于党、下不愧于民。 

 

供稿:物业公司
编辑:吴瑶
美术设计:吴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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