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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先进事迹】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

时间:2021-07-22 浏览量:700 字号:AAA

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

省七建公司  王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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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弢,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11月出生,1986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王弢同志自2018年任省七建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以来,在纪检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下,始终独自一人承担着所有工作重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兢兢业业,埋头苦干,辛勤工作,以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树立了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纪检工作者,他严于律己,勤于学习,自觉锤炼,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在理论学习中,自觉地有针对性的选择一些经典的政治理论书籍、著作和文章,如《十九大报告》、《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提出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两级集团纪委下发的有关文件等等,作为加强自身修养和廉洁自律的好教材,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自己的工作。该同志具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做到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自我管理,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该吃的东西坚决不吃,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铁必须自身硬”等重要论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时时牢筑思想防线,固守清正廉洁观。
2020年,该同志按照建工集团2020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以“两个责任”为统揽,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规范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常态化开展监督,坚决整治“四风”顽疾,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指导等一系列工作的有效开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七建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该同志还兼任公司机关支部书记,在工作任务繁重,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该同志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经常加班加点进入忘我的工作状态,一人干多人工作,既当部室长又当部室员,既要做好集团安排部署的所有日常工作,又要做好各类总结、方案、报告、讲话稿、通讯报道等大型材料的撰写工作,但该同志努力克服种种困难,从不叫苦叫累,始终把工作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论寒暑,该同志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一线,监督检查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遇到项目人员对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明白或工作不到位时,该同志都耐心细致的进行讲解,亲自指导项目人员如何更细更实做好防控工作,这些都充分展现了纪检干部的忠诚担当。
该同志业务精通,勤奋务实,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和较高执纪水平,能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途径,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2020年被省建投集团评为“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
总之,该同志自任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以来,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谨言慎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思想素质。他谋求一流,对任何工作都认真细致,一丝不苟,保证了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出色地完成了集团纪委和公司党委纪委交给的各项任务,为我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供稿:省七建公司
编辑:岳祎然
美术设计:岳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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